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7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旭阳大厦 1 号(东)楼 8 层东
侧第二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英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6人,代表股份67,778,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0.51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5,209,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5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2,56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5 人,代表股份 12,576,7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661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了如下事项,具体议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746,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70%;反对
1,0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50%;弃权 2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44,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920%;
反对 1,0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28%;弃权2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娟、张翼翔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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