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3 人,代表股份 489,826,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51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87,774,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8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8 人,代表股份 102,052,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69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9 人,代表股份 102,092,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9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8 人,代表股份 102,052,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690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6,510,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0%;反对
3,23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13%;弃权 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77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18%;反对 3,23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26%;弃权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必成、卢冠良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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