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
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731号注册。根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17日,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下发行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100%,即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7.5亿元,占本期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的93.75%。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2.15%,认购倍数为1.52倍。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认购本期债券。
3、本期债券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未认购本期债券。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券期限在1年期以上的公司债券。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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