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2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是临时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方正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志军先生、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始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满止。(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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