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1:02:20 股吧网页版
视觉中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40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 6 人,
实际到会董事 6 人,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3,778,821.53 元 , 累 计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893,442,201.39 元;2025 年 1-6 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42,550.64 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 88,336,762.10 元,减去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9,094,522.27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7,699,689.19 元。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0.11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7,695,365.00 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年内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