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应到会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到会独立董事 2 人,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2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陆先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方宏瑞达科为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智能交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廖杰先生担任中国智能交通的董事会主席,同时间接持有中国智能交通股份。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廖杰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先忠、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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