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45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上午 10: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4 日以邮件和书面传递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步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步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诸暨上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新能源”)、铜陵维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维力”)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拟合计向银行申请 5,470 万元的融资授信,其中,金步甲公司拟向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融资 5,000 万元,由公司为金步甲公司提供等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2 年;诸暨新能源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融资 320 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诸暨新能源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10 年;铜陵维力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融资 150 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铜陵维力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10 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6 月27日下午 14:30 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
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 幢 E 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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