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7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微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11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解兵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快公司国际化进程,增强公司在境外融资能 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 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本议案尚需以特别议案形式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
议案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
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方案。
1.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 H 股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及上市时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4.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发售股份并无亦不会根据 1933 年《美国证券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据此颁布的规则及规例)(“《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不得于美国境内提呈发售、出售、抵押或转让(除非可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或不需遵守该等规定的交易)。国际配售可包括:(1)依据美国证券法下 144A 条(或其他豁免登记规定)于美国向 144A 条定义的合格机构投资者(QIBs)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证券法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5.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量、最低自由流通量等规定或要求(或获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 H 股股数 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6.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与香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公众投资者、参与国际配售的国际投资者、依据境内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QDII)及境内经批准的或者法律、法规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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