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8 18:23:11 股吧网页版
*ST金科: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9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00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披露进展情况的重大诉讼案件共两件:案件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
告,涉案金额约 13.63 亿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2025 年 3 月 22 日
分别披露了《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7 号)《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 号),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被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现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已生效;案件二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约 5.37 亿元,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105 号),现案件一审判决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本次披露的案件一判决已生效,案件二尚在二审程序中,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重大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进展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公司近日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高院”)送达的(2025)渝民终 88 号《民事判决书》,获悉上诉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诉人”)不服成渝金融法院对(2024)渝 87 民初 349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现本案二审已经重庆高院审理完毕,判决驳回上诉人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本案基本案情
及一审判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2025 年 3 月 22 日分别披
露了《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7 号)《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 号)。

案件二: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的(2024)苏 05 民初 747 号《民事判决书》,获悉原告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苏州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二审尚未开庭。本案基本案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重大
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5 号)。

二、诉讼进展情况

案件一:本案已经重庆高院二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案件受理费 2300 元,由上诉人承担。

案件二:本案已经苏州中院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4.72 亿元及滞纳金
(以 4.72 亿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 30 万元;

3、驳回原告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 273.36 万元,由原告承担 9.84 万元,由被告承
担 263.52 万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一判决已生效,案件二尚在二审程序中,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案件的相关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2、上诉状。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