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5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26 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5)。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 年度公司
分配现金股利,按 2024 年末总股本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
共分配 44,267,215.56 元。
公司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5,573,85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0000 元(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公司自行派发股东明细表
序号 证券账户代码 证券账户名称
1 089****745 新华证券有限公司
2 080****930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DDD****202 重庆中行国际信托
序号 证券账户代码 证券账户名称
4 DDD****165 上海北桥工业公司
5 DDD****200 化工局蓟具职工疗养院
6 DDD****151 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7 DDD****142 广州进出口机械修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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