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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4 16:43:08 股吧网页版
*ST万方: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 万方 公告编号:2025-048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原定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 10 时起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 90,86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的拍卖,因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未移交上述股权的处置权,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撤回拍卖,上述股票仍存在被重新拍卖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然存在发生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为 14.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的第 5.4.3 条规定,ST 和*ST主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原定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 10 时起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 90,86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的拍卖,因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未移交上述股权的处置权,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撤回拍卖,但上述股票仍存在被重新拍卖的风险。

鉴于,万方源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和 2021 年 8 月 31 日与白山市惠德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实业”)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万方源将持有的公司股份 80,444,000 股(公司总股本为 311,386,5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就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上述股票被重新拍卖并全部成交,万方源将失去公司大股东身份,相应地,上述表决权委托将由于万方源失权而自动失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做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撤回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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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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