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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9:30:25 股吧网页版
钒钛股份: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
于 1997 年 8 月 2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筹建(银复
[1997]345 号),于 1998 年 3 月 17 日正式成立(银复[1998]88 号)。
鞍钢财务公司最初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36,200 万元,由 5家股东出资: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 30,660 万元,持股比例84.7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2,490 万元,持股比例为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4.14%;鞍钢附属企业公司出资 1,350 万元,持股比例 3.73%;鞍山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 万元,持股比例 0.55%。

1998 年 9 月 10 日,鞍钢财务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关于内部
转让股本的议案”,股东鞍钢附属企业公司、鞍山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鞍钢财务公司股权转让给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股东由五家变为三家: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 32,210 万元,持股比例 88.98%;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2,490 万元,持股比例 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4.14%。

2008 年 5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
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变更股权、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辽银监复〔2008〕143 号)批准,鞍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含 500 万美元)。本次变更事项经鞍山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8 年 6月 27 日出具鞍中科华验字[2008]第 128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
资后,鞍钢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74,0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4.0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3,72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24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4%。

2012 年 6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辽
宁银监局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章程修改的批复》(辽银监复〔2012〕134 号)批准,鞍钢财务公司 74.04%的股权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无偿划转至鞍钢集团公司(现已更名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本次股权转换后,鞍钢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钢集团出资 74,0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3,72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24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4%。

2014 年 4 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
注册资本增加及章程修改的请示》(钢集财[2014]4 号)获得辽银监发[2014]25 号批复,注册资本金增加及股权变更的工作于 2014年 5 月底结束。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其中鞍钢集团出资
人民币 14 亿元(其中含 5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70%;鞍钢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4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0%;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钒钛股份”)出资人民币 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2014 年 10 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吸收合并
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设立四川分公司的请示》获得银监复
[2014]766 号批复。2014 年 12 月, 鞍钢财务公司四川分公司正式
挂牌营业。

2016 年 9 月,经辽宁省银监局核准,鞍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由 20 亿元增加至 40 亿元,其中:鞍钢集团出资 28 亿元,持股
比例 7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8 亿元,持股比例 20%;钒钛股份出资 4 亿元,持股比例 10%。

2022 年 11 月,经辽宁省银保监局核准,鞍钢财务公司注册
资本由 40 亿元增加至 50 亿元,其中:鞍钢集团出资 35 亿元,
持股比例 7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0 亿元,持股比例 20%;钒钛股份出资 5 亿元,持股比例 10%。

鞍钢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210300118885772F;住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路 31 号。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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