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会
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并就相关工作
做出决策和部署,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置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
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
作;
(四)负责与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和信
息报送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和对媒体信息的管理,
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研判和评估风险,并根据研判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
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在舆情管理中的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协调公司内部资源和外部媒体,制定应对策略;
(三)及时向公司综合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四)根据舆情事件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应做到及时、客观、准确、真实,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
第三章舆情信息的应对及处理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实时关注媒体报道、网络舆论、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渠道信息,发现涉及公司的舆情信息,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制定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对外宣传的一致性,同时始终保持与媒体之间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真诚、认真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避免因信息不透明引起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当具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
合做好舆情管理工作;
(四)系统运作、维护形象。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综合部在发现公司舆情、社情后及时研判和评估风险,并根据需要报告舆情工作领导小组。
董事会办公室发现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根据需要报告舆情工作领导小组。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在知悉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至综合部,由综合部分析研判,并根据需要报告舆情工作领导小组。
(三)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情况时应及时向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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