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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1 19:01:12 股吧网页版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第四条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第五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或范围:

(一)财务信息,是指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编制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所含的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中的其他财务信息;

(二)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针对金融工具、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的会计政策。

(三)本制度所称会计估计包括: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2.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

4.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其折现率的确定;

5.合同履约进度的确认方法;

6.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7.预计负债初始计量的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8.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9.承租人对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出租人对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10.其他会计估计。

(四)重大会计差错,是指公司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公司发现的重大会计差错,如不加以调整,会使公布的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不可靠,并有可能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或判断,因此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下述职责:

(一)密切关注国家会计准则的变化,及时了解并掌握最新的会计政策和规定;

(二)及时组织公司财务人员学习国家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
(三)拟定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相关管理制度;

(四)指导子公司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工作,并有权要求子公司就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依据是否充分、变动是否合理、内容是否真实,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以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等提供详尽的信息资料;

(五)牵头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评估对公司的影响,负责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为公司提
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负责拟定变更和差错事项的报告;
(六)履行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审批程序,审批完成后组织财务处理和核算工作。

第七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下述职责:

(一)结合子公司的具体业务,关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适用情况,在变更情形发生时第一时间报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门共享运营中心备案;

(二)根据实际情况,编写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报送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门共享运营中心,再根据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门共享运营中心反馈意见,履行子公司相关审批程序;

(三)在公司及子公司审批程序完成后,子公司向总部财务管理部门共享运营中心提供会计核算资料。

第八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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