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 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3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56,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44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采用大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高投集团”)注入现金、豁免债务,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高
投集团支付股份和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
的对价安排方式。具体方案如下:
1.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3 股,转增股份总
数为 2,592 万股。
2.高投集团豁免本公司对其 1.1 亿元的债务,同时向本公司注入
3,750 万元现金,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股股份的 35%支付给高投集团,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会日期、届次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0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 年 7 月 12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进展,以及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承诺的完成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有人名称 履行情况
1. 承诺将其所持本公司非流通股
股份的 35%支付给高投集团。 唐艳屏已按规定履
1 唐艳屏 2.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行承诺。
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3.未做出追加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15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43%;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 持有限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冻结/标记
号 份持有 售股份 市流通股 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的股份数 备注
人名称 数(股) 数(股) 比例(%) 量(股)
1 唐艳屏 156,000 156,000 0.0443 0 注
注:1.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其他限制。
2.限售股份不存在还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3.垫付对价及偿还情况的说明:2025 年 5 月 29 日,唐艳屏按照本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向高投集团偿还对价股份 8.4 万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 比例 (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145,375,090 4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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