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8 22:43:08 股吧网页版
*ST天茂:董事会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ST天茂 公告编号:2025-03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续符合上述法定条件;
3、本次征集表决权包括线上征集和线下征集,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任
一程序办理委托手续。本次线上征集表决权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网络征集开始日)上
午 9:15 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网络征集结束日)下午 3:00。本次线下征集表决权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每日 9:30-17:00。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征集对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所有议案
表达同意意向的表决权,具体议案名称如下:

1、《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征集理由

公司本次主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

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此外,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保护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并顺利完成公司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由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公开征集审议本次主动终止上市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宜的股东会的表决权。

(三)征集对象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四)征集期限

本次线上征集表决权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网络征集开始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网络征集结束日)下午 3:00。

本次线下征集表决权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每日 9:30-17:00。
(五)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

(六)征集方式

本 次 征 集 表 决 权 为 征 集 人 无 偿 自 愿 征 集 , 采 用 公 开 方 式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

(七)征集程序和步骤

2025 年 8 月 13 日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 A 股股东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任一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1、线上程序

为便利股东参与本次征集,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网络征集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征集平台”)参与本次征集。

第一步:注册与登录

登录网络征集平台网址:(https://gkzj.cninfo.com.cn),完成注册。

第二步:授权委托操作

在网络征集平台首页或“活动列表”页面中选择拟参与的公开征集活动,点击“授权委托”。
按照《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传授权委托所需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授权委托”。

2、线下程序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董事会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表决权将由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