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天(300280,紫天科技)6月27日晚间披露的多份公告显示,福建证监局对*ST紫天的三个违法行为一并作出处罚:对*ST紫天及现任与过往管理层共12人拟共处以约4000万元罚款,对部分责任人处以5至10年市场禁入,并对2名主要责任人终身市场禁入。
有市场人士表示,*ST紫天案件拒绝、阻碍执法行为恶劣,监管部门对该行为作出“财产罚”及“资格罚”的双重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出清“害群之马”的坚定决心与雷霆手段。
另值得一提的是,*ST紫天目前触及三重退市风险——未在规定期限整改退市、重大违法退市、未披露年报退市,存在极大退市概率。
违法行为恶劣且阻碍执法
据公司公告,福建证监局此次对*ST紫天的三个违法行为一并作出处罚,分别是对拒绝阻碍执法行为的正式行政处罚、对财务造假行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对未按期披露年报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互联网广告业务方面,*ST紫天在开展的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中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权,其身份是代理人,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28亿元、占比13.08%。短信业务方面,未抵销子公司间短信业务的内部交易,虚构短信发送服务业务。共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7.79亿元、虚增利润0.85亿元,分别占比44.59%、35.99%。
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未经客户验收通过且未收到任何款项情况下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导致2023年半年报虚增收入2.08亿元、利润0.79亿元,占比14.56%,51.64%。
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紫天科技孙公司宁波麦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开展的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中未取得商品控制权,其身份是代理人,应当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7.2亿元、占比78.63%。就上述违法行为,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及12名责任人作出处罚。
早前,福建证监局已于2月13日发布对紫天科技审计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公司审计机构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亚泰”或“亚泰国际”)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拒绝、阻碍执法行为,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北京亚泰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田梦珺处以60万元罚款及6年市场禁入措施。
有市场人士分析,前期公司联合审计机构拒绝阻碍监管部门执法,市场即猜测目的是为隐瞒财务造假重大违法行为,今日坐实公司通过虚构短信发送服务业务、虚增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等行为虚增收入及利润,虚增收入、利润金额大、比例高,违法行为恶劣。
此前,*ST紫天多次被立案,公司多名高管和审计机构被罚。
2024年9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依法决定对紫天科技立案调查。2024年10月25日,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证监会依法决定对紫天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立案调查。
紫天科技2月14日晚发布公告称,紫天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及原董事长姚小欣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一案,于2月14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同日,福建证监局发布对紫天科技审计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公司审计机构亚泰国际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拒绝、阻碍执法行为,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北京亚泰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田梦珺处以60万元罚款及6年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紫天科技还因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被福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监管部门克服取证困难,查实紫天科技财务造假行为并作出了严厉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出清“害群之马”的决心。
中国证券报记者关注到,北京亚泰已于近日主动注销证券业务资格。
“行刑民”立体发力
除了监管部门作出严厉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也已于2024年9月对*ST紫天“隐匿会计凭证罪”刑事立案。
据2022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ST紫天相关行为达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追诉标准,后续公安机关的刑事追责可能也将跟进。
据了解,目前已有投资者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市场人士认为,“行刑民”三条惩戒路径齐发力,加大涉刑移送和刑事追责力度等,立体化构建追责体系,将全方位提升违法犯罪成本,助力营造良好资本市场环境。
三重退市风险在身
目前,*ST紫天面临三重退市风险叠加的局面。
其一,公司于2月14日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但至今仍未整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即“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预计最快将于7月19日达到终止上市期限,可能将成为市场首例“规范类退市”。
其二,公司定期报告两年虚假记载情形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即“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
此外,根据《上市规则》,即“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或将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未按期披露年报的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