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 2025-04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以下简称“配方颗粒项目”)结项,自此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
2.节余募集资金总额:20,023.61 万元(含利息等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其中:配方颗粒项目结项节余资金 11,927.76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存款利息收入节余资金8,095.85 万元
3.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活动
4.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023.6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结项,节余资金 11,927.76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存款利息收入节余资金 8,095.85 万元。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结项节余资金11,927.76 万元占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44,200.00 万元的 26.99%,因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净额比例超过 1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8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0,023.61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238,853.87 万元的 8.38%,因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未超过 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次 2018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 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241,3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扣除发行费用
2,446.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853.87 万元。截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
况详见 2018 年 4 月 20 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2018-082)。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及变更情况
1.公司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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