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环新材料和金环绿纤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应付债务 906.85 万元和1,185.82 万元于2025年8月15日逾期,但贵公司到2025年8月19日晚才发公告,且贵公司多次出现类似问题,请问对相关工作人员有无处罚措施?
*ST美谷:
您好,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要求清偿剩余债务,相当于其认为相关债务提前到期,具体诉讼情况公司已履行公告,敬请参阅;逾期公告口径为正常到期的金额,该金额占比不高,公司已在两个交易日内履行提交信息披露。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提高披露质量。
您好,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要求清偿剩余债务,相当于其认为相关债务提前到期,具体诉讼情况公司已履行公告,敬请参阅;逾期公告口径为正常到期的金额,该金额占比不高,公司已在两个交易日内履行提交信息披露。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提高披露质量。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8-28 20: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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