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67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等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99.437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锦江集团、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才控股”)系钭正刚先生控制的企业,浙江恒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嘉控股”)、杭州延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德实业”)系钭正刚先生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慎分析,现将本次交易涉及的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锦江集团等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三门峡铝业99.4375%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协商确定为3,194,926.88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5.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上市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前述现金分红已于2025年5月27日实施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5.3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曼”),实际控制人为钭正刚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锦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钭正刚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宁波中曼 141,529,491 11.87% 141,529,491 1.99%
浙江安晟 88,649,200 7.44% 88,649,200 1.25%
锦江集团 - - 1,705,232,688 23.95%
正才控股 - - 1,384,445,337 19.45%
恒嘉控股 - - 474,170,844 6.66%
延德实业 - - 393,428,571 5.53%
杭州曼联 - - 393,428,571 5.53%
东兴铝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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