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焦作万方”)委托,担任上市公司向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 99.4375%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开市时起停牌,2025 年 2 月 28 日为本次停牌
前 1 个交易日,本次交易公告停牌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盘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5 年 1 月 23 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
焦作万方(元/股) 7.14 7.23 1.26%
深证综合指数 1,913.26 2,025.25 5.85%
(399106.SZ)
证监会有色金属行业指数 3,789.68 3,886.80 2.56%
(883129.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4.59%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1.30%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
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自申
请停牌后,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李 晨 汪 颢 鲍严平
财务顾问主办人:
秦敬林 刘家琛
投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马青海
内核负责人:
李 宁
法定代表人:
王 晟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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