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5-L6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
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
8.00 √
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的议案
注: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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