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公告编号:2025-059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7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下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在官网公示《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内部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在公司指定邮箱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审核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审核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但包括了现任监事朱少伟、周遇爱,《激励计划(草案)》生效的同时,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届时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将不包括监事。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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