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19:49:05 股吧网页版
建投能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47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 建能 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 建能 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分别以
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届董事会
现有董事 9 人,全部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通讯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5 年
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河
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 年 1-6 月)》。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后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秦刚先生、李建辉先生、邓彦斌先生、王涛先生、李国栋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文件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
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 231,141,279 股(含本数)。如计算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