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
基本情况: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被
受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备考报表审阅机构, 原指派杨宝萱女士、兰河鹏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次交易提供审阅服务, 签署审阅报告。在本次申报过程中,因人员安排原因,兰河鹏先生无法继续签署相关备考审阅报告,现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杨宝萱女士、王晖女士。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兰河鹏因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无法继续为本次交易提供审阅服务,签署审阅报告。
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王晖女士于 2018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执业,于 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兰河鹏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兰河鹏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兰河鹏已履行审阅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所承诺对兰河鹏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王晖同意承担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履行审阅义务,承诺对兰河鹏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王晖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王晖已履行审阅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兰河鹏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本所承诺对王晖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 8 月 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