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书
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投基金”)的全部财产份额及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微国际”,与星投基金合称“标的公司”)0.0285%的股权,最终实现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以下简称“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
华评报字(2025)第 041669 号)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 041670 号)加期评估报告,公司基于加期评估报告等相关内容,编制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报告已更新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申请文件的
更新补充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全部议案,基于审慎分析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形成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如下:
1. 因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 041669 号)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 041670 号)加期评估报告,公司基于加期评估报告等相关内容,编制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将于本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等文件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报告已更新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申请文
件的更新补充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
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并将该等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事项时,关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