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6
第三章 股份......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0
第一节 股东...... 10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5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8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22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第五章 董事会...... 30
第一节 董事...... 30
第二节 董事会...... 34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7
第七章 党建工作...... 50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50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51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5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5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6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60
第一节 通知...... 60
第二节 公告...... 6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6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6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6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67
第十二章 附则...... 6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字(1995)64 号文批准,由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6064362。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4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发审字(1996)22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00 万股,于 1996 年 4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DOUBLESTAR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 666 号
邮政编码:2664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6,758,987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公司党组织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
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品牌优势,通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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