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CO., LTD
章 程
[经2025年9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二○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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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3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51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3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60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61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66
第十一章 附则 ...... 67
ii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成体改(1987)031、(1989)字第 60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成人行金管(1989)115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201961879Q。
第三条 公司于 1989 年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
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0 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
认购的内资股为 13,000,000 股,于 1996 年 3 月 12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组建的企业集团,简称:德龙汇能集团。
英文名称: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 55 号
邮政编码:61005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8,631,009.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总裁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董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培育
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创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管道燃气
的开发及投资,燃气购销,货物进出口业务,燃气器材的购销和维修,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与经营和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仓储服务、实业投资;高新科技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及开发。(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不得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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