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承接了原保荐人尚未完成的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太阳能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129,40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1,117,981.67 元。公司已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由3,909,227,441 股变更为 3,918,568,213 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3,918,568,213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为 314,579,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03%;其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14,027,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01%。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资本”)。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国节能、中节能资本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
事由 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将尽力推动和协助太阳能有限办理部分 项目用
关于太 项目用地由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用地手 地由基
中国 阳能有 续、办理土地征用及出让手续、办理划 本农田
资产 节能 限部分 拨用地手续和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取得 转为一
重组 等太 项目用 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建筑物的房屋产权 2015 般农用
时所 阳能 地以及 证,确保光伏电站项目按照原定经营计 年 4 长期 地的承
作承 有限 房屋建 划持续正常运营。如因前述光伏电站项 月 有效 诺已经
诺 原 16 筑物事 目任何用地或房屋建筑物问题导致太阳 履行完
名股 项的承 能有限遭受任何损失或超过相关预计费 毕,其
东 诺 用的支出,本企业将以现金进行足额补 他承诺
偿。 正在履
行中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新时代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集团”)通
关于避 过其在香港的子公司持有位于希腊的部
免同业 分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希腊电站项
竞争的 目”),该等项目与太阳能公司主要业务
承诺 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本公司承诺在本
(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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