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5-77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 太阳 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69 元/股。
2.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63 元/股。
3.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11 日(权益分派除息除
权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9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6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实施回购。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3,918,568,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59889 元人民币现金,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75)。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6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6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6.69元/股-0.0559889元/股≈6.63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63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8.295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63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016.591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本次回购
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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