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8:55:13 股吧网页版
启迪药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9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选聘程序,经评审,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61人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75人

2024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37,738.51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1,639.44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20.32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446.4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希格玛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程红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敏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加入希格玛,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3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历

曹爱民先生:现任希格玛首席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加入希格玛,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46份。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杜敏女士:现任希格玛合伙人,2009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