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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9 15:58:07 股吧网页版
北部湾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

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北部湾港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完成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 401 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泰港”)开展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为中标单位。钦州泰港拟与八桂监理签署《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 401 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合同》,由八桂监理提供服务,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1,119.90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八桂监理为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刘胜友已回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各单项交易情况和累计情况详见“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概述

关联方名称: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A 座 10 层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A 座 10 层

主要办公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A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谢荣怡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228851N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测绘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八桂监理成立于 1995 年 11 月 28 日,八桂监理成立以来一直主营监理业务,
经营状况无明显变化。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八桂监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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