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5-06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一、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
锡产业集团”)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新
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拟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提案内容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及《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无锡产业集团现持有公司 213,202,19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5%,具有提
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B 股股东应在
2025 年 7 月 25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