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000581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5-05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本次申请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以下简称“本次 H 股上市”)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次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自本次 H 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与本次新修订的现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对比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 H 股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 H 股上市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1:《公司章程(草案)》与新修订的现行《公司章程》的对比
新修订的现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
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于 1995 年经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管办核准, 公司于 1995 年经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管办核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00万股(向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00 万 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的并且在境内上 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的并且在
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于 1995 年 9 月 11 日在 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于 1995 年 9 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转换上市地,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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