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8-07-19
股票简称:长城股份 股票代码:000569 编号:2008-030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报告
为了巩固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果,切实落实治理整改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第27号公告、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08]38号)文件精神, 2008年,公司将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2006年2月末,公司已彻底解决了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2008年4月28日,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在章程中载明了制止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及其责任,并建立了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
强化财务控制,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每月按时向四川监管局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统计表》。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已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重大事项(信息)的报送传递、审核、披露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并严格执行,同时建立了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
三、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执行情况及措施
2007年,公司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通过自查、公众评议和监管局现场检查等途径,发现了公司在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0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全文在指定媒体和深交所"上市公司治理"网络平台上进行了公告。现将整改报告中整改措施的落实和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内部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主要包括重大投资决策、财务及资金管理,新品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等各个方面,这些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但是,公司尚未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另外,《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已制定了几年,需要重新进行修订;《独立董事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等也需要进一步健全。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七次、六届十九次和六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等制度。以上制度已下发到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2、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已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开展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其专业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更加重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严格执行专门委员会例会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重大事项之前,相关专门委员会应积极开展工作,召集专门委员会临时会议,充分发挥其专业作用,为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此项工作由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和董事会秘书负责推动。
整改情况:此项工作为经常性工作,公司已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
3、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
由于公司管理层人员发生变动原因,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在证监会、证监局的统一安排下,每年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及时做好有关安排,以保证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按计划准时参加培训;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应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四川证监局举办的相关培训、学习。此项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整改情况:此项工作为经常性工作,公司将继续加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培训工作。
4、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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