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推选了独立董事宋蔚蔚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公司出具的《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因此同意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宋蔚蔚 余长江 陶长元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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