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5-040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更好推动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下简称“特定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在实际发生财务资助事项时将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公司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朱延东、王永威、王仁刚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本次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2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均以借款方式开展,在上述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办理前述财务资助具体相关合同及文件等,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相关财务资助总需求超过本次审议财务资助总额度,或有效期到期后仍有相关财务资助需求,均需另行审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条件
纳入本次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2)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同等条件包括借款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3)被资助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4)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三、财务资助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公司在全面分析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采取充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为了更好推动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系为了推动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及业务发展。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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