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31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常明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在董事长兼总裁谢勇先生的主持下,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常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会议),其中通讯方式出席5人,为代文娟女士、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陈苏勤女士、陈立平先生。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033 号)。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安全稳健运营,维护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本次修订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办理人员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并且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修订稿)、《<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提高股东会的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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