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提高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和既定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由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通过制定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为实现公司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及内部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
(二)健全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三)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战略和既定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增强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五)确保业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渗透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构建良好的内控文化,树立正确的内控理念;
(二)权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备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并由全体员工主动推进;
(三)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四)制衡性原则: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适应性原则: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六)审慎性原则:内控合规应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理念,设立机构或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应检查内控合规优先;
(七)成本效益原则:内控合规应权衡实施成本和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八)独立性原则:内控合规管理应当在组织架构、机构设置、监督检查等方面实现客观独立。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一般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企业文化、风险管理理念、经营风格、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等;
(二)风险评估: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原则是融入业务、基于流程,防范风险、提升效能、驱动业务发展。
作为数字化变革的公司,公司运营的内部控制管理方式为以流程驱动为导向的端到端数字化系统运行。公司将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的目标、职责和管控要求有机融入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嵌入业务流程,内嵌到数字化系统平台,将内部控制制度中要求的关键控制点融入到流程审批过程,实现内控制度与流程数字化驱动的协同。
第七条 公司基于数字化流程建设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既是一个运营系统,又是一个业务操作系统。公司通过明确的结构化流程来指导业务活动,并通过完整的系统流程来反映业务的本质。
公司业务运营数字化背景下的风险控制、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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