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加粗字体部分为新增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1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2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3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4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对公司、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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