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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20:46:09 股吧网页版
万向钱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实施日期

万 向 钱 潮 股 份 公 司 文件编号 Q/QC G00001-202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版本号 A

修改水平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上市公司信息,防止出现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客观、真实、准确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与防止泄密及由此导致的相关内幕交易。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实施日期

万 向 钱 潮 股 份 公 司 文件编号 Q/QC G00001-202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版本号 A

修改水平 1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持续有效的沟通,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降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成本,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二)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三)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推进公司治理的完善。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范围与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股权投资者(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债券投资者;

(五)其他相关机构。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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