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5-038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 人 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股东与股东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 监事、总经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人。 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新增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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