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25—035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63,214,000 股为基数(其中 A 股股份总数为 519,214,000
股,B 股股份总数为 344,000,0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12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剩余的股份数为基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重新计算分配比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有 8,570,478 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享有分配权的股数为 854,643,522 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 A、B 股总股本分别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
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派发的 A 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 A 股
股本(不含回购股份)×实际派发的每股红利=510,643,522 股×0.71914 元/股(含
税)=367,224,182.41 元(含税)。按公司 A 股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
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派发的 A 股现金分红总额÷A 股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 7.072694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367,224,182.41 元(含税)÷519,214,000 股×10。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A 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A 股收盘价-0.7072694 元/股;
公司 B 股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7.1914 元(折合港币 7.8767 港元/10 股,港币:
人民币=1:0.9130),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B 股除权除息价格=最后交易日 B 股收盘价-0.78767 港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63,21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剩余的股份数为基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重新计算分配比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有 8,570,478 股,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3,214,0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8,570,478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854,643,522 股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7.19140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相应调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
8,570,478 股后的 854,643,5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1914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6.47226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7.1914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