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 号)核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783,58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86
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86,783,583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94,551,796.3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6,136,307.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8,415,488.8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500031 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 14 时,保荐人(主
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4 月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已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将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 3,174,200.21 元
后的出资款余额人民币 1,091,377,596.17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 38610180803687366 账号。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 年 1-6 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040.14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累计支出总额为
27,168.6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资金金额 109,137.76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置换) 27,464.83
其中:2025 年 1-6 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7,040.14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59,900.00
加: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10.23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583.16
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的发行前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扣除保荐承销费后 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
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湖景支行、海 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 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昌光 电”)为募投项目“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实 施主体之一,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禅昌光电提供借款不超过 1.35 亿元。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禅昌光电与保荐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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