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压减产权层级并在并表范围内转让(注销)部分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产权层级压减并在并表范围内转让(注销)部分子公司系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内股权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 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产权层级压减并在并表范围内转让(注销)部分子公司尚需履行工商变 更等程序。
一、股权划转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管理 体系,提高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管理层级进行压减,并在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内转让(注销)部分子公司。
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划转基准日,将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中绿电公司”)持有的新疆哈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哈密 鲁能”)100%股权、阜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鲁能新能源”)100% 股权、克拉玛依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鲁能”)100%股权、新 疆吐鲁番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吐鲁番广恒”)100%股权、新疆哈 密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哈密广恒”)78%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
拟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划转基准日,将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电公司”)持有的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七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潮电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拟以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
划转基准日,将金塔可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可胜公司”)持有的金塔中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中光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调整事项”)。鉴于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实施完毕后,金塔可胜公司、海电公司将无实质性经营活动开展;为提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对金塔可胜公司、海电公司实施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会发生变动,但不会对公司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划转前后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压减产权层级并在并表范围内转让(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所涉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及清算、注销登记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及注销部分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将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部分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5MACLUECR7Q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23 年 6 月 5 日
(5)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 66 号万科大都会 8 号楼 21 层
(8)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新疆中绿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新疆中绿电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1)新疆中绿电财务状况
新疆中绿电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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