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47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限售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限售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共计 47 名离职人员(剔除重复人员后)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56.48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4,724,228.00 元,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二、通知债权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564,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564,800 元,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09,835,816 股减少至 509,271,016 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9 日起 45 日内。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2016 号云顶翠峰裙楼一楼。
联系人:李畅
联系电话:0755- 83241679
电子邮箱:wzgf0534@163.com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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