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5 年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调整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调整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规定的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47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限售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限售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共计 47 名离职人员(剔除重复人员后)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56.48 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
件的 56.48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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