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恒运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恒运”或“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219,301,9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16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0,899,999.68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3,670,369.81 元 及 对 应 增 值 税 220,222.19 元 后 的 余 款
1,347,009,407.68 元,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350,899,999.68 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 3,670,369.81 元及对应增值税 220,222.19 元后的
余款 1,347,009,407.68 元由主承销商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此基础上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刷费、印花税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1,156,698.56 元(不含增值税),以及保荐承销对应增值税 220,222.19 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6,072,931.31 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
XYZH/2023GZAA6B0420 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50,899,999.68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4,827,068.37
等于:募集资金净额 1,346,072,931.31
减: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234,552,847.70
其中:(一)潮南陇田 4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884,906,692.10
(二)潮阳和平 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349,646,155.60
减: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94,309,044.16
其中:(一)潮南陇田 4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94,309,044.16
(二)潮阳和平 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减: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 489,907.49
减:会计师费用 47,169.81
减:律师费用 283,018.87
减: 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5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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