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尚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范围和方式...... 5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份与股票...... 6
第四章 股东......12
第五章 股东会......16
第六章 董事会......27
第七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8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39
第九章 劳动与人事......41
第十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43
第十一章 利润分配......46
第十二章 合并与分立......49
第十三章 解散与清算......50
第十四章 通知和公告......53
第十五章 章程修改......54
第十六章 附则......55
第一章 总则
第 1.1 条 章程宗旨
为确立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组织行为,保障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章程。
第 1.2 条 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Bingshan Refrigeration & Heat Transfer
Technologies Co., Ltd.
公司的住所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 106 号
邮政编码:116630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 1.3 条 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系根据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委发股字(1993)7 号”文件,由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经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授权,以原大连冷冻机厂国有资产折股作为国家股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通过发行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而成立。
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 24236130-0。
公司于 1993 年 9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股,并于 1993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
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 115,000,000 股,并于 1998 年 3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 1.4 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即公司的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1.5 条 公司的法律地位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行为受中国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公司拥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在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享有独立自主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 1.6 条 公司的入股原则
公司遵循入股自愿、同股同权、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 1.7 条 对外投资
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不得成为任何营利性机构的无限责任股东。
第 1.8 条 对外担保
公司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提供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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