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54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 11 人,实到会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
事长郑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了解会议全过程。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90 元/股调整为 6.63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26 元/股调整为 9.99 元/股。
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6)。
柳工董事会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
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4 年度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915 名激励对象办理自主行权手续,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1,982.0252 万份,行权价格为 6.63 元/股。本
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
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7)。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达到可行权条件,因离职、退休以及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公司拟注销 259 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91.5993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总数量由5,583.8702万份调整为5,292.2709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313.6846 万份调整为 5,022.0853 万份。
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
柳工董事会公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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